温州苍南叉车培训
关于实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培训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、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凡从事叉车、电梯安装维修、锅炉、压力溶器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,必须持有相应证书方可上岗。为了规范我县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,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和文化学历素质教育,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,经县质量技术监督局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县教育局研究决定,举办苍南县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培训班,经培训考试合格颁发全国统一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、《职业资格等级证》、《中专文化学历证》。请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及社会相关人员按要求,积极组织无证上岗、证件过期作废等人员填写《苍南县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登记表》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培训,具体培训事宜另行通知。对相关单位不执行规定,无故不派员、个人无证不参加培训行为,经查实发现无证上岗和未经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的单位和个人,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,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。
地址:苍南县灵溪镇城南一街58号101室
地址:苍南县龙港镇东新街517号
附件:苍南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登记表
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
主题词: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安全培训 通知